现成公司
“现成公司”也叫皮包公司或空壳公司(Shell Corporation) 是一种已经开设的公司法人,有公司名字,但还没有任何经营业务的公司。
空壳公司最早是根据英国公司法确立的一种公司法律形式,是发起人根据香港或英国的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;但是没有任命第一任董事,也没有投资者认购股份,不会发生经营及债权债务;需要公司时,投资者只需要将董事和股东交给公司秘书,由他制作相关文件,一般在数小时便可完成。
因为公司注册成立时,部分人士可能急需注册成立公司,然后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或办理其它业务。因此,专业的咨询服务机构,例如本公司,于是预先注册成立大量公司,以供购买。此类公司既属空壳公司(shelf company),也叫做现成公司(ready-made company)。空壳公司通常都具备以下特点:
1、从来没有委任董事;
2、已经做好公章,股票书等法律所要求的文件;
3、从来没有开始经营业务。
因此,购买者只须提供所需文件,便可以即时使用,而且不需担心隐蔽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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